交通安全教育
一、交通安全注意事項
- 機車安全:正確配戴安全帽、勿酒後騎車、行車勿以手持方式使用行動電話及不當低頭族、禁止飆車、勿無照騎車,並勿將機車借給無駕照的人。
- 長者(含行人)道路安全:依交通號誌指示或警察之指揮穿越馬路,不任意穿越車道、闖紅燈,不任意跨越護欄、安全島,不侵犯車輛通行的路權,夜間穿著亮色衣服,穿越馬路預留充足時間。
- 自行車道路安全:配帶自行車安全帽,行進間勿以手持方式使用行動電話及不當低頭族。自行車不可雙載,行人穿越道不可騎車,依標誌標線號誌行駛,依規定兩段式左轉,不得爭道或以其他危險方式駕駛,遵守行車秩序規範。
二、配合嘉義市道安績效指標,宣導重點事項
- 駕駛機車應行駛於機慢車道並依規定兩段式左轉,建議配戴全罩式安全帽,以維行車安全。
- 以酒駕逆向肇事之案例說明其危險性,確實建立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的良好觀念。
三、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相關條文 (103.05.05)
即日起,市警局為維大眾行車安全,自責請員警針對慢車(自行車)各項違規行為加強大執法取締(勸導)工作,相關條文請參考附件:
交通安全宣導1030505附件 (DOC)四、轉知嘉義市政府交通安全事項宣導 (103.05.06)
依嘉義市政府 103 年 5 月 4 日府教社字第 1031506068 號函之宣導事項如下:
- 行人穿越道路應走行人穿越道,勿違規穿越道路。
- 切勿無照駕駛汽車,須考取駕照後才能行車。
- 駕駛人行車時應注意車前狀況,並遵守道路速限行車。
五、宣導注意事項 (依教育部相關函示辦理)
- 你看得見我,我看得見你。
- 安全空間,不做沒有把握的動作,只要猶豫就不要去做。
- 利他的用路觀,不影響別人的安全。
- 防衛兼備,防止事故發生,不要讓自己成為事故的受害者。
六、111 年交通安全月宣導
依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1 年 9 月 7 日臺教國署學字第 1110118238 號函辦理:車輛慢看停;行人停看聽。
七、文宣宣導資源
八、路口停讓從我開始 一起守護交通安全
為提升交通安全,自 112 年 3 月 31 日起,提高對於車輛未禮讓行人的罰責。汽車行經行人穿越道不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一律提高為 3,600 元。非號誌化路口未依規定禮讓,罰鍰亦同步調升。(來源:交通部公路總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