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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域活動如何防溺與自保

  • 評估天氣狀況,如遇颱風、大雨特報等情形,切勿冒險從事水上活動。
  • 選擇有救生人員值勤的水域從事水上活動,並聽從救生人員指導。
  • 不可在設有「禁止戲水(游泳)」或「水深危險」等禁制標誌的區域戲水或從事任何水上活動。
  • 如看到溪河上游山區烏雲密布,或溪河水流突然夾帶大量泥沙出現混濁狀態,應趕快上岸逃生,以免被暴漲的溪水所圍困而發生危險。
  • 從事磯釣活動應確實穿戴救生衣、釘鞋與安全帽,隨時掌握海邊風浪等級及漲、退潮時間,並注意可能忽然來襲的瘋狗浪,以免發生事故。
  • 如發現有人溺水,應大聲呼叫請求支援位求援,並打118、119向海巡單位或消防單,切勿自行冒然下水施救;並察看周圍是否有救生繩、救生圈等具有浮力之物品,作為岸上施救的救生器材。

 

救溺五步-救人先自保

  • -大聲呼救
  • -呼叫119、118、110、112
  • -利用延伸物
  • -拋送漂浮物
  • -利用大型浮具划過去

防溺十招

  • 要合法:戲水地點需合法,要有救生設備與人員。
  • 要小心:湖泊溪流落差變化大,戲水游泳格外小心。
  • 要注意:注意氣象報告,現場氣候不佳不要戲水。
  • 要暖身:下水前先暖身,不可穿著牛仔褲下水。
  • 要冷靜:加強游泳漂浮技巧,不幸落水保持冷靜放鬆。
  • 不跳水:避免做出危險行為,不要跳水。
  • 不疲憊:身體疲累狀況不佳,不要戲水游泳。
  • 不長時:不要長時間浸泡在水中,小心失溫。
  • 不落單:不要落單,隨時注意同伴狀況位置。
  • 不嬉鬧:不可在水中嬉鬧惡作劇

相關連結

教育部-學生水域運動安全網

教育部體育署-水域安全宣導

交通部觀光局網站-相關公告-水域遊憩活動管理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