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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務處可申請之各式證明文件說明如下:

一、各項證明文件之申請,應以本人為之,通訊或委由他人代為申領者,應事先獲得學生本人同意或授權,請依「申請須知」檢具相關文件。缺漏者恕不受理。如偽造、變造私文書者,應負相關法律責任

二、各項證明文件申請受理時間:
每週一至週五上午8時至下午5時。

三、辦理單位及聯絡電話:
學務處生輔組05-2254601#1322
註:申領成績單、修業證明、畢業證書等,請洽教務處註冊組05-2254601#1222、1223

四、各式證明文件樣本:

  1. 德行評量紀錄、服務紀錄、競賽表現
  2. 競賽表現/特殊表現
  3. 服務紀錄/服務學習
  4. 歷年幹部及社團資料
  5. 歷年獎懲紀錄
  6. 學生德行總表

五、相關表件

(一)申請須知PDF下載

(二)各式證明文件申請書暨授權同意書PDF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