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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嘉義女子高級中學112年度暑期課業輔導實施計畫

  • 實施依據:教育部公佈之「高級中等學校課業輔導實施要點」。
  • 實施目的:提升學生學科基本能力,深化大學學測及分科測驗應考學科之學習內涵,實施暑期課業輔導。
  • 實施對象:高二升高三學生,自由參加。
  • 日期:717日(一)至84日(五),共三週。
  • 上課期程:每週星期一至星期五,每節上課時間50分鐘,每週上課31節,每日上課節數如下。
  1. 星期一:第二至七節。
  2. 星期二至四:第一至七節。
  3. 星期五:第一至四節。
  • 授課科目:視班群差異而定,由各科教學研究會議決開課科目與節數如下。

科目

班群

國文

英文

數學

歷史

地理

公民

物理

化學

生物

地科

文史藝教

6

6

7

4

4

4

財經法政

6

6

7

4

4

4

理工科技

6

6

7

4

3

3

2

醫藥農業

6

6

7

4

3

3

2

  • 授課內容:課業輔導實施內容,包括課業複習及相關補充課程,不提前講授新課程。
  • 授課教師:由原班級任教科目老師擔任。
  • 收費標準:依據本校代收代辦會議決議事項辦理,費用依據各班級之人數、開課節數而定,列入112學年度第一學期註冊劃撥單收取。
  • 其他事項
    1. 課業輔導期間須配合學校常規管理,如因故(公、事、病、喪或不可抗力之原因)臨時無法參與暑期輔導者,請依學務處規定完成請假程序。
    2. 學生暑期輔導請假退費,後續教學組將依學務處點名紀錄,待全數註冊費入庫後(預計11210月後),另行由教學組調查造冊退費。
    3. 如遇活動或特殊情形,學校將視情形停止、調整輔導課程或改採線上教學模式,請隨時注意學校公告。停課部分,將依實際停課節數核實退還學生費用。
  • 本計畫經行政會議通過,陳校長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