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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嘉義女子高級中學圖書館開放社區民眾借閱辦法
中華民國 109 年 3 月 4 日圖書館委員會議訂定 一、依據:教育部 106 年 10 月 31 日臺教授國部字第 1060116829 號函核定本校「活化
校園空間擴大社區服務─設置學校社區共讀站」計畫辦理。 二、借閱資格:設籍嘉義市的社區民眾。
三、借閱時間
1、週一至週五每日 8:00-17:30。
2、國定假日及例假日不開放。 四、借閱流程
1、請於進入本校傳達室以身分證等相關證明確認身份。 2、配戴本校社區共讀識別證進入校園。 3、從中廊可直抵圖書館,請勿至校園其它地區,以免影響學生上課。
五、借閱規則 1、本館採開架式管理,在上述開放時間內,讀者可自行至書櫃上選取欲借閱之圖書,再
憑證件到櫃台辦理借出手續。
2、當期期刊限館內閱覽,未裝訂之過期期刊可外借。 3、借出圖書總數為三冊,借期十四天。借書期滿,如無他人預約,可續借一次。續借
時,需持原書到館確認。
4、凡借書屆滿未還,每逾一日停借三日,依此計算。 5、凡珍貴之圖書、參考工具書、當期雜誌及報紙,僅限館內閱讀,概不外借,精裝套書
不得外借。 6、凡書標上註有「R」字的圖書,均為參考工具書,僅限館內閱讀,概不外借。 7、如有遺失、損毀或逾期未還等,應照價賠償。 8、不遵守相關規定者,本館有權取消其借閱資格。 9、本館遇有圖書清查、整理、改編之需要,得隨時索回借出之圖書。
六、本辦法經圖書館委員會議通過後開始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