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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宗旨:
  國立嘉義女子高級中學圖書館(以下簡稱本館)為便於本校師生利用本館館藏視聽資料進行教學,
並配置相關視聽設備以利使用,制定「國立嘉義女子高級中學圖書館視聽教室使用管理辦法」(以
下簡稱本辦法)。
二、空間:
  本館視聽教室共二間,位於圖書館三樓二間(A、B教室),可供五十人以內教學使用。
三、視聽設備:
  單槍液晶投影機、影音光碟(DVD)、有線(無線)麥克風、喇叭 、電動銀幕等。圖書
館服務台另有具公播版權的視聽軟體DVD、VCD、CD、錄影帶、錄音帶等可供借用。
四、申請辦法:
   由本校教師親自依本辦法向本館提出申請使用。
五、申請方式:
   請教師至本館服務台預約借用時間,預約時段以三週為限,且使用前請教師先至服務台完成借用手
續。
六、使用時間:
  依課堂時間使用,其餘時間暫不借用。
七、注意事項:
  1.本館為顧及全校教師公平使用,由本館分配教室且不得長期借用。
  2.申請核准使用後,請於使用時間前十分鐘內至本館服務台報到,領取鑰匙後入內使用,逾十五分
鐘者,視同棄權。使用完畢,應立即告知本館服務台人員,並歸還鑰匙。
  3.借用人因故無法於排定時間內使用,應事先通知借人取消借用。
  4.本館遇有必要或其他不可抗拒之原因時,得通知借用人取消借用。
  5.使用本館視聽教室,請務必保持室內之整潔,且不得破壞室內之任何設施與相關設備,若有損害,
借用人需負賠償責任。
  6.借用人不得於視聽教室內從事不符教學相關之任何活動。
  7.借用人不得播映不具公開播映版權或違反著作權法之影片及音樂,經查到借用教師需負全責。
  8.借用人請遵守本辦法,違者本館有權隨時中止其借用權。
  9.本辦法經本館館務會議通過後實施,修正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