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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國教署辦理115年度杏壇芬芳獎評選及表揚實施計畫與推薦表

一、依教育部國民及學國前教育署114年12月10日臺教國署秘字第1145901410號函辦理。

二、薦報資料收件日期自115年1月1日起至115年2月28日止,請依旨揭計畫內之推薦資格、方式及程序辦理。

三、相關表件可至國立中興高級中學網站(https://www.chsh.ntct.edu.tw/home)下載,檢送一式4份、資料隨身碟1份,郵寄至國立中興高級中學學務處行政組員黃佳瑩小姐收。

四、薦報作業相關事宜,得與黃佳瑩小姐洽詢,電話:049-2332110轉1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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