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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115學年度臺灣大學「希望入學」暨「特殊選才」校內辦理期程公告

(由於本甄選需由高中學校推薦,不受理學生逕行申請,特此說明。報名相關表件及簡章請參照https://reurl.cc/GN2prZ  )

步驟一 核對推薦資格,有意參加同學務必詳閱

希望入學報名資格如下 (符合以下任一申請資格,且可檢具弱勢家庭或特殊境遇家庭之各項證明正本者。)
 (1)至少最近連續3年(112年至114年)均符合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資格。
   
● 需檢附證明文件,如戶籍謄本正本及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之證明文件,證明文件須含考生全戶成員    
       之姓名、稱謂、 身分證字號及生日,且於 114 年在報名截止當日仍有效 (※戶籍謄本須為114年9  
       月1日後申請之文件) 。清寒證明、家庭中僅單一成員獲核可領取生活扶助金者,非屬本校認可低收 
       入戶或中低收入戶之範圍,不符合本項報名資格規定。)

 (2)特殊境遇家庭子女或孫子女且113年家庭應列計人口之年所得合計新臺幣90萬元(含)以下者。
    ●全戶成員(全戶係包含同一戶籍內之三代:含祖父母、 父母親、 兄、 弟、姊、 妹及自己)之戶籍謄本     
      及列屬於特殊境遇之相關證明文件。)
    ●須繳交由各直轄市、各縣(市)政府社會局(處)或鄉(鎮、市、區)公所核發之特殊境遇家庭子女或孫子女          
      證明
    ●須繳交最近一年度(113年)全戶所得及財產證明(至少三代):全戶所得及財產證明係指「全戶綜合所得       
      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及「財產歸屬清單」,請至國稅局或各縣市稅捐稽徵所(稽徵處)開立。

 (3)
新住民子女且113年家庭應列計人口之年所得合計新臺幣90萬元(含)以下者。
   
檢附證明文件,如戶籍謄本(※戶籍謄本須為114年9月1日後申請之文件)。
    ●須繳交最近一年度(113年)全戶所得及財產證明(至少三代):全戶所得及財產證明係指「全戶綜合所得       
      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及「財產歸屬清單」,請至國稅局或各縣市稅捐稽徵所(稽徵處)開立。

步驟二:校內報名,審查報名資格
欲報名臺灣大學希望入學及特殊選才同學請先向註冊組領取校內申請表,並於10月17日(五)12:00前將申請資格證明文件備齊並繳交至註冊組進行審查。

步驟三:校內甄選 (若申請人數超過推薦名額)

校內甄選期程預計於10月21日(二)中午12點半辦理。

步驟四:備齊報名指定資料 (獲得本校推薦之同學)
個人自述書、利他證明彙示總表,請於報名相關表件下載,並於11月10日(一)12:00前將校內甄選文件備齊並繳交至註冊組。
  (1)欲參加「希望入學」管道同學
    
符合弱勢家庭或特殊境遇家庭之各項證明正本

     個人自述書

     ●具有利他、服務、關懷之證明文件及其他有利審查(或相關佐證或須扶助)之資料
(2)欲參加「特殊選才」管道同學

個人自述書
可資證明特殊才能或獨特潛力之證明文件及其他有利審查之資料

       

步驟五:請師長撰寫推薦信 (獲得本校推薦之同學)
邀請師長撰寫推薦信函,並於11月14日(五)前上傳報名官網
(1)國立臺灣大學 115 學年度學士班希望入學招生報名網站
http://exam.aca.ntu.edu.tw/HopeApply/Index.aspx

(2)國立臺灣大學 115 學年度學士班特殊人才甄選入學招生報名網站

http://exam.aca.ntu.edu.tw/marsApply/Index.aspx


步驟六:本校正式推薦報名

註冊組檢視報名資料,於11月18日(二)前完成本校正式推薦報名

建議欲申請同學先向註冊組黃組長洽詢相關訊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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