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2 6/26、6/29-6/30高一二期末考考程表及考試範圍

114-2高一二期末考僅訂於115年6月26日(五)、6月29日(一)、6月30日(二)舉行
考程表及考試範圍詳見附件

補充說明:

(一)座位與跑班選修應試規定

  1. 考試座位應依座號順序,從第一排第一個座位依序入座應試。坐錯座位應試者相關懲處請參閱本校試場規則及違規處理辦法第22 條。 .
  2. 高二跑班選修考試科目請依座位表入座:
    數學考科-高二數學A、B(部定必修,201202)跑班者,請務必於考前10分鐘前移動至上課教室應考,並依座位表入座
    物理考科-高二物理(力學二與熱學,加深加廣選修,210~213)跑班者,請務必於考前10分鐘前移動至上課教室應考,並依座位表入座
                         其他無須應考者(共35人)請移動至行政大樓一樓藝能科辦公室雙語國防教室自修
    生物考科-高二生物(生物的起源與植物體的構造與功能,加深加廣選修,207~208314)跑班者,請務必於考前10分鐘前移動至上課教室應考,並依座位表入座
                         其他無須應考者(共38人)請移動至行政大樓一樓藝能科辦公室雙語國防教室自修

​​​​​​​(二)攜入物品及重要試場規定

  1. 可攜帶入座即不可攜帶入座之物品,依據當學年度大考中心公布之大學入學考試簡章規定。
  2. 考生入場後,除考試必用文具外,其他所有非應試物品(已完全關機之行動電話穿戴式裝置)均應放置於教室前後及窗台臨時置物區的書包、提袋內行動電話除上述位置,亦可放入教室之手機袋(箱)內,經監試人員發現未放妥非考試必需用品者,扣減其該科成績2 分。
  3. 考試開始鈴響後,若發現考生攜帶之行動電話未完全關機,不論其置放位置,均扣減其該科成績6
  4. 考生就座後,應自行先確認抽屜中、桌椅下或、座位旁(包括地板上、窗台上或空座位)均無不可攜帶入座之物品,如發現誤置者,應於考試開始鈴響前舉手請監試人員處理;考試開始鈴響後,始發現將不可攜帶入座之物品等置於抽屜中、桌椅下、座位旁(包括地板上、窗台上或空座位)或隨身攜帶者,扣減其該科成績4;若有明確使用之情事,則視其妨害考試公平或舞弊等不同情節,扣減其該科成績6分或扣減其該科全部成績。
  5. 考試開始鈴響後,考生攜帶入場之物品,若發出聲響者,扣減其該科成績2分;影響試場秩序者,扣減其該科成績6分。
  6. 如各班不清空抽屜,應經全班同意,並由導師確認同意,各班始得以旋轉桌子 180度的方式取代清空抽屜之規定。若未清空抽屜,而發現抽屜中有行動電話、手錶及所有違規物品之情事,依規定懲處該物品所有權人。
  7. 答案卷及電腦閱卷答案卡上均要確實書寫 (劃記)班級、座號、姓名等基本資料。一律禁止自行使用計算紙。
  8. 考試中不得飲食(包含飲水)、嚼食口香糖,違者扣減其該科成績5分。考生因生病等特殊原因迫切需要在考試中飲水或服用藥物時,須於考試前持相關證明報備同意,在監試人員協助下飲用或服用,違者依其情形比照前項規定論處

(三)請假規定

  1. 期中、期末等定期考試,除經正式請假者外,該次考試不予補考,其缺考科目以零分計算。
  2. 前項正式請假所指之假別為公假、喪假及重大傷病假(須提出區域醫院以上等級 醫院開立之診斷證明,證明考生該日確實無法參與考試​​​​​​​

高一、二學期補考日期提醒7/10(五),期初行事曆已訂定,須補考者請留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