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教育部「社會教育貢獻獎實施要點」及「徵件」
教育部「社會教育貢獻獎實施要點」及[ 徵件]
- 為獎勵社會教育推廣具有績效之優異團體及個人,教育部每年依據「教育部表揚推展社會教育有功團體及個人實施要點」規定,選拔對社會教育具有重大貢獻之團體及個人,並舉行頒獎表揚活動。
- 倘有推薦參加本年度「教育部社會教育貢獻獎」之案件,請於115年6月15日中午12時前,將推薦名單及相關表件繳交至學務處,以利後續送件事宜;逾期或資料不齊全者,不予受理。
- 檢附實施要點及推薦表件,並可至教育部網站(http://www.edu.tw)/認識教育部/本部各單位/終身教育司/電子佈告欄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