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一二藝能科期末考謹訂於12月24日(星期三)第六節、英聽謹訂於1月2日(星期五)第三節(高一)、第四節(高二)舉行。
考程表及範圍請詳閱附件。
補充說明:
(一)請留意考試時間,監考老師最晚請於每節考試前5分鐘至教務處領卷。
(二)同學於考試開始後15分鐘內得准入場,逾時入場應試者,該科不予計分。每節測驗30分鐘後才可交卷離場。
(三)請自行攜帶2B鉛筆、橡皮擦等文具用品,考試時使用。
(四)答案卷及電腦閱卷答案卡上均要確實書寫(劃記)班級、座號、姓名等基本資料。
(五)個人書包、書籍等私人物品請放置於教室前後及走廊空間,所有非應試物品(含已完全關機之行動電話、穿戴式裝置等)均應放置於書包、提袋內,並將書包、提袋放置於教室前後或教室外置物區,違規依「試場規則及違規處理辦法」懲處。
(六)請按座號,由靠走廊第一排第一個座位起依序而坐,不可私下調換座位,違者依校規懲處。
(七)本考試為重要定期考試,相關規定依《國立嘉義女中試場規則及違規處理辦法》辦理,除經正式請假者外,該次考試不予補考,其缺考科目以零分計算。前項正式請假所指之假別為公假、喪假及重大傷病假(須提出區域醫院以上等級醫院開立之診斷證明,證明考生該日確實無法參與考試)。
(八)其他相關規定,請參閱本校學生手冊「試場規則及違規處理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