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校園刊物印製費補助

115年度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為強化文藝性及各社團的藝文動能,帶動校園寫作風氣,鼓勵學生校園紙本刊物出版,特訂定計畫補助教育部主管之高級中等學校學生校園刊物印製費,辦理期程為115年2月1日至115年7月31日止,其補助基準依「教育部補助及委辦計畫經費編列基準表」之「業務費」項目為準,每校補助金額以新臺幣3萬元為原則。
(僅補助「學生」編輯之刊物,詳情請參閱實施計畫。)

申請作業期程:請於114年12月17日(星期三)前將申請表及相關附件寄送至收件單位彙整(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