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請資格: (一) 持有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家庭證明支高中職學生。 (二) (智)學業成績:114學年度下學期學業成績平均達75分以上。 (三) (體)體育成績:114學年度下學期體育成績平均達75分以上。 (四) 具華民國國籍及學籍者,且獎學金發放日仍在學者。 二、每名獎助學金為新台幣1萬2仟元。 三、獎助學金頒發日期為115年10月21日(三)上午10點,屆時請獲獎同學出席頒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