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主旨:115學年度暑期本校高二學生轉班群公告申請
2.時間:115年07月24日(星期五)起至115年07月30日(星期四)
下午4:00截止。
3.方式:
(1)至教務處註冊組領取轉班群申請單。
(2)申請單填妥後轉呈課諮教師、導師及輔導室簽註意見,並經由家長簽章後,再繳交回教務處。
4.說明:
(1)自109學年度起學生適用之轉班群辦法如下。請同學詳閱後,審慎考量是否申請。
(2)請儘早領取,依規定流程請課諮教師、導師、輔導室及家長簽章。
(3)請確實依時限提出申請,逾期恕不受理。
(4)新編班名單預計於115年 08月 14 日(五)前於本校網站公告,請同學務必留意,註冊組不另行個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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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嘉義女子高級中學學生轉班群申請辦法(109學年度起適用)
財經法政班群、理工科技班群、醫藥農業班群。」 二、申請時間:受理轉班群共分為兩次,時間如下: (一) 高 (二) 高二第二學期結束前二週(升高三暑期輔導前,詳細日期依網站公告為主) 三、申請手續: (一) 向教務處註冊組領取轉班群申請表。 (二) 申請單填妥後轉呈課諮教師、導師及輔導室簽註意見,並經由家長簽章後,再繳交回教 (三) 高二第二學期結束後之轉班群申請,為維持學科程度以增進學習成效,必要時得舉行 甄試且成績達一定標準以上者,始准改選。 四、申請注意事項: (一) 每位學生申請轉班群次數不限。 (二) 欲申請改選班群之同學,必須事先審慎考慮。不得指定班級,且新編班級名單經 公告後,須於指定時間開始到新編班級上課,不得 以任何理由撤銷申請或要求變 更班級。 (三) 改選班群後,不影響畢業資格,無須補修課程。 五、轉班群編班原則: (一) 以平衡各班人數為主要考量。 (二) 轉入以編進有轉出學生的班級為優先。如班級人數一致時,以「未有身心障礙學生 或身心障礙學生人數較少之班級」作為優先編入班級之考量。 (三) 各班人數應力求一致,惟班級中如有身心障礙學生,經鑑輔會及校內特殊教育推行 委員會通過,可減收一至三人。 六、資優班轉出:資優班學生因適應不良或興趣改變,欲申請放棄安置者,請洽特教組辦理。 七、本辦法呈校長核准後公布實施,修定時亦同。 |